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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取消低價藥最高零售限價 涉及500余品種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范圍內的低價藥品清單,涉及500多個品種中的1000多個劑型。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對因成本、價格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具體品種日均費用發生變動的,要及時進入或退出低價藥品清單。
談及改進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主要內容時,該負責人介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放松對低價藥品價格控制。取消針對每個具體品種規格的最高零售限價,允許生產經營者在不超過規定日均費用標準前提下,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具體購銷價格,形成更加靈敏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
二是國家統一確定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國家綜合考慮藥品生產成本、市場供求狀況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統一確定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根據各方面意見,現階段的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低價藥標準可以進行動態調整。
三是建立低價藥品清單進入和退出機制。低價藥品清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定價權限分別向社會公布。價格主管部門將根據價格或用法、用量變化情況,對低價藥品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此外,該負責人表示,取消低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后,將加強價格行為監管,防范企業濫用定價權,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是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做好相關藥品生產成本和實際購銷價格監測工作,密切跟蹤低價藥品市場價格變化,督促企業按照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原則形成價格。二是對低價藥品價格變動頻繁或變動幅度較大的,價格主管部門要開展專項調查,重點監管企業不合理提價行為。三是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鼓勵社會各界對醫藥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患者合法權益。(文章來源:中新網5月8日電)